5月30日,迁安市工商局查处了一起冒用“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欺诈消费者案件。
该局执法人员在进行食品检查时,发现城区某酒店大厅入口处墙壁醒目位置悬挂一写有“唐山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”牌匾,当即引起执法人员的质疑。经调查核实,确认牌匾系当事人为了招揽生意、欺诈消费者自行制作,涉嫌伪造、冒用名优标志行为,且该酒店尚未办理营业执照。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撤下牌匾,停止营业,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