驾车遇险处置不当,4死4伤
4月12日,在井元路元氏县内,发生一起一次死亡4人、轻伤3人、轻微伤1人、两车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4月12日7时10分许,齐某驾驶冀AK7816、冀A4A16挂“解放”半挂车沿井元路由西向东行驶到43公里+750米处时,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,致使车辆侧滑驶入逆行,与相对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冀A4H662红色“昌河”面包车(车上乘坐7人)相撞,造成面包车司机及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、轻伤3人、轻微伤1人、两车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经勘验调查,事故的主要原因为齐某驾驶半挂车遇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当,致使车辆侧滑驶入逆行所致。
拼装车刹车不灵,6人死亡
5月17日,在207省道灵寿县境内,发生一起一次死亡6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5月17日6时许,刘某驾驶无牌照私自拼装的“东风”平板车,沿207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774公里+222米处时,遇李某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(车上乘坐6人)由灵寿县芝麻沟村道口处由北向东下坡左转驶上公路,两车相撞,造成农用三轮车司机李某及两名乘车人当场死亡,后陆续又有3名三轮车乘车人死亡,造成6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。
经勘验调查,事故的主要原因为:“东风”平板车司机刘某驾驶拼装、具有安全隐患(制动器不符合技术标准)的机动车上路行驶,在道口未保持安全车速;农用三轮车司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,违法载人,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。
希望大家从以上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,警钟长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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